
公告日期:2018-07-20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1829 证券简称:同方软银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软银”或“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于2014年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中投证券推荐,同方软银于2015年1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同方软银,股票代码:831829。
自挂牌以来,中投证券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对同方软银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业务。同方软银在中投证券持续督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认真落实中投证券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方软银与中投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
公告编号:2018-037
好协商,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同方软银与中投证券已签署《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同日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长江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依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与中投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同日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前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8年7月19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
公告编号:2018-037
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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