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5-053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00,000 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90%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列示,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43,364.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51.16 万元,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51 名激励对象 3,942,500 股,预留部分授予 6
名激励对象 557,500 股,共计 4,500,000 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授予总数 4,500,000 股的 40%,即 1,800,000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了两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77,152,150
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76,475,876
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 =Po – 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o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P= Po - V,其中,
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o 为 7.60 元/股,每股派息额 V 为 0.40 元,
故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 = 7.60 - 0.40 = 7.20 元/股。
3、回购注销资金金额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预计为 7.20 元/股×1,800,000 股 = 12,960,000.00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量(股) 剩余获授未解限 拟注销数量占授
股票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付国军 董事 3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