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李悦、李光千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公司 96.17%股份,且公司实控人及近亲属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这是否会导致公司存在治理有效性不足风险?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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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悦、李光千直接控制发行人78.98%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发行人96.17%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将降低为59.23%,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的股份将减低为72.13%,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为最大限度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防止控制不当行为,发行人针对关键控制点制定了如下控制制度: 1、股东大会: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发行人制定的现行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发行人将通过建立和完善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机制、征集投票权等各项制度安排,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2、董事会:为防止实控人家族成员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及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设置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义务、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独立董事有权向发行人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设置的独立董事制度能够保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外部监督作用,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管理层:为强化内部监督制衡,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执行,聘请非实控人家族成员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关键岗位,充分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相对客观独立判断,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制衡,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执行,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4、公开承诺:为约束实控人家族成员行为,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在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过程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保持发行人独立性的承诺》《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等公开承诺事项。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将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 谢谢!
您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悦、李光千直接控制发行人78.98%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发行人96.17%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将降低为59.23%,通过一致行动关系控制的股份将减低为72.13%,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为最大限度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防止控制不当行为,发行人针对关键控制点制定了如下控制制度: 1、股东大会: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发行人制定的现行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规定,发行人将通过建立和完善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机制、征集投票权等各项制度安排,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2、董事会:为防止实控人家族成员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及拟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设置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义务、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独立董事有权向发行人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设置的独立董事制度能够保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外部监督作用,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管理层:为强化内部监督制衡,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执行,聘请非实控人家族成员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关键岗位,充分发挥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相对客观独立判断,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强化内部监督制衡,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执行,降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4、公开承诺:为约束实控人家族成员行为,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在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过程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保持发行人独立性的承诺》《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等公开承诺事项。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将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 谢谢!
(来自 全景•路演天下)
答复时间 2022-08-05 1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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