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1835 证券简称:苏柯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苏柯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保罗蒂姆汉(潍坊)
挂牌公司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鲁 0703 民初 4664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
案号:(2025)鲁 0703 执 30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4 月 1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保罗蒂姆汉(潍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于海燕工资、经济
补偿金、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等 84536.89 元,扣除 2024 年 11 月 25 日前已支付
的 3280 元,余 81256.89 元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 11256.89 元、2025 年
公告编号:2025-007
1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5 年 2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5 年 3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5 年 4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5 年 5 月 25 日前支
付 10000 元、2025 年 6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25 年 7 月 25 日前支付 10000
元;
二、被告保罗蒂姆汉(潍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如未按照上述第一项约定支付款项,原告于海燕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双方之间的纠纷一次性解决,不再产生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较低,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已实际向于海燕支付 31256.89 元。截止目前,公司正在
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积极与对方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消除负面影响。公司会对以上事项进行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山东苏柯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