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3
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831837 证券简称:硕泉园林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关于公司持有的位于大连的共两套房产。拟交易标的名称为:1、大连保税区湖居东园(一方天鹅湖)82号2单元6层1号;2、大连保税区水韵南园(一方天鹅湖)20号1单元3层2号。房屋面积合计为:184.06平米。拟出售总价预计约为:1000,000.00元,因尚未有交易对手,尚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为353,469,065.31元;本次出售的两套房产账面值为974,282.38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公告编号:2018-050
0.27%,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该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且无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因尚未有交易对手,本次交易尚不构成关联交易。如日后涉及关联交易,再按照关联交易处理。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套房产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故无需回避表决。出售房屋总价预估约100万元,以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参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上述拟出售房产总价款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日后售出房产价格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或者涉及关联交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将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暂无
住所:暂无
本次资产出售暂无确定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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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1、大连保税区湖居东园(一方天鹅湖)82号2单元6层1号;2、大连保税区水韵南园(一方天鹅湖)20号1单元3层2号。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依据交易标的市场价值,约1,000,000.00元。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出售资产暂未确定交易对手方,故暂未签订任何协议。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拟出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需要,促进公司长足发展。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50
(一)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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