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3
公告编号:2018-047
证券代码:831837 证券简称:硕泉园林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9日,书面通
知
5.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全体监事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池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18-047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尽责义务,但鉴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本运营战略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会计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内容:
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于更换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
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套房产》议案
3.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出于经济效益优先的原则,公司拟将拟出售位于大连的两套房产,房屋基本情况为:大连保税区湖居东园(一方天鹅湖)82号2单元6层01房和大连保税区水韵南园(一方天鹅湖)20号1单元3层2号房产;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47
(一)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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