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二十三层 2301
室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4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旭东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旭东先生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不低于 3000 万元未来合同收益权质押。
公司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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