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考虑,同时结合当前行业市场环境,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4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04
五、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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