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行业市场环境,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
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向全国股转
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公告编号:2025-019
(股转函[2025]647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起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截止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册股东共 26 名,公司 10 名股东出席了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有 16 名股东未出席会议,存在异议股东,其中已经签署“同意继续持有的函件”的异议股东 4 人。
为充分保证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升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诚建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旭东和张蕾作出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扣除最近一期末至回购前现金分红)孰高者为准。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江
联系电话:13910080964
邮箱:zhengquanshiwu@831840.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二十三层 2301 室
五、 备查文件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5]647号)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