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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11:47 股吧网页版
飞驰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846 证券简称:飞驰环保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苏州飞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7】票,其中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飞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飞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下述
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和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三)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的潜在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的关联方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开、公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书面协议原则;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四)关联方回避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进行审计。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四章关联交易价格

第八条 关联交易价格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之商品或劳务的交易价格。

第九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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