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1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1847 证券简称:中兵环保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及变更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浙江中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公司原定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因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不能如期召开会议,为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9年6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9日,股权登记日调整为2019年6月5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登记方式等均不变。
公告编号:2019-012
二、股东大会延期后的相应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5日
3、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8:00-9:00
4、登记方法、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
事项、联系方式等内容均不变。
此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延迟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三、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张武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已提出离职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鉴于张武民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员将低于法定人数,张武民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拟提名选举金逸权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新任董事职务。
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将该临时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此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此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
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2019年5月10日上述议案的提议人资格、提议时间及提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具有明确的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五、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金逸权为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2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中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浙江中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