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证券代码:831854 证券简称:曼克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持续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上工缝制机械(浙江)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0,000 元。上工缝制机械(浙江)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 民币 1,316,163.34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公司子公司浙江曼艺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经评估后的价值 1,263,836.66 元的有效资产,包括:存货、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简称“出资资产”)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合 资公司将主要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 围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 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子公司浙江曼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经评估后的价值 1,263,836.66元的有效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简称“出资资产”)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曼克斯不控制该公司,该投资金额占曼克斯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74,104,467.58 元的比例为 1.71%,占曼克斯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3,764,172.98 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3.58%,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合资公司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设立合资司不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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