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明光浩淼安
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事宜的
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关注宏观经济形势、政策法规
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内部的资源状况、
核心竞争力、组织架构等内部因素,为公司战略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根据公司内外部环
境的变化,对公司的发展方向、业务布局、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的思
考和规划,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三)审核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
出建议,对这些重大事项的可行性、风险收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为
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如公司的国际
化战略、新业务拓展、重大技术研发等,确保公司在面对各种重大问题时能
够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和优化的建议等;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协议草案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办公室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正式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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