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考核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 符原则;
(二)薪酬与绩效匹配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密切相关;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合理设置薪酬结构,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
合,同时又确定约束条件,防止短期行为。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制度制定、修订与执行的指导及管理机构,并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程序如下: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方案与考核办法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 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其担任的具体工作岗位,参照公司职工相关薪酬与绩效制度核算;
(三)外部董事:外部投资人派驻的董事,领取津贴年度5万元/每年;
(四)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度;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因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 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发放方式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综合考虑职
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实行年薪制。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超额利润分享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工资及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年度效益达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核定,考核结果对应0.6-1.2的绩效系数,超出1的部分为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及奖金在业绩快报披露之后,次年二月或者三月份发放。
年终超额利润分享依据公司年度经营利润提取,在公司年度关键业绩指标满足公司冲刺目标时实施。超额利润分享以年度实际利润完成值为提取条件,设置不同的提取区间和提取比例进行阶段制提取,不设置提取封顶值,利润完成值越多提取的奖金包越大,鼓励实现高利润、获取高回报 。
年薪和年终超额利润分享根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和经营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公司利润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审定,并在业绩快报披露之后次年二或三月发放。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式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注企业经营绩效情况,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关注其履职情况及胜任力情况,关注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性现金流等)、分管部门业绩指标(分管部门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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