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53
证券代码:831873 证券简称:环宇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环宇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收到总经理宋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12月26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12,213股,占公司股本的0.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收到董事宋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12,2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收到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范永祥先生递交
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收到董事范永祥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宋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范永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职务。
公告编号:2024-053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宋良先生、范永祥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控股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宋良先生、范永祥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宋良先生《辞职报告》
(二)范永祥先生《辞职报告》
环宇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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