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831873 证券简称:环宇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环宇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系于 2000年 9 月 8 日注册设立的有限责 公司系于 2000 年 9 月 8 日注册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经公司 2011 年 9 月 21 日股东会决 任公司,经公司 2011 年 9 月 21 日股东会决
议,按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议,按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600724509865G。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住所:绍兴市凤林西路 300 号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环宇建筑科技股份
环宇大厦 25 楼,邮政编码:312000。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绍兴市凤林西路 300 号环宇大厦
25 楼,邮政编码:312000。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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