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31875 证券简称:岳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本章程内“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 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制订本章程。 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理委员会批准,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
让系统挂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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