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1877 证券简称:小羽佳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小羽佳家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的除外;
(十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提供担保的除外;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借款,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中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召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可授权(但应有其签字的书面授权书)其他董事主持召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七)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保管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