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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7 19:27:51 股吧网页版
先锋科技: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0-024]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831878 证券简称:先锋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拟以部分自有资金为关键岗位优秀人才提供购房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 款程序,并确保不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请人是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二) 申请人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
表现良好,工作年限为入职日至申请借款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发生工作调动 的累计计算;

(三) 在符合本条第(一)款的条件下,对于公司特别引进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或者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相关决定不受本条第(二)款的限制;

(四) 申请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人;

(五) 申请人不属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低于五年的员工;

(六) 申请人近两年内不存在违规违纪、被公司处分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 申请人没有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 申请人没有赌博等不良嗜好;

(九)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合购人员同时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工作的,只允许一人申请借款;

(十) 每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借款。

第四条 借款系为解决申请人的基本住房需求,须用于申请人在工作地首
次购买家庭自住房,即申请人及其家庭(含配偶及子女)在工作地没有住房且购房所在城市与申请人工作地一致,不适用于以投资或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的购房行为,亦不适用于投资或购买酒店式公寓、商铺、商业房产或其他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购房借款,须与公司签订《员工购房借款协议》,遵守
协议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在购房借款期限内连续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任职。
第六条 申请人依据本办法向公司申请购房借款的,原则上应取得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一名其他员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必须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员工,且同一担保人不得同时为三名以上员工的购房借款提供担保,已申请或取得借款的员工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七条 申请人获得此借款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或其他
卖方,并向公司提供银行流水、汇款单据,用以证明款项实际用于购房。

第四章 申请额度和期限

第八条 本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该额度使用后员工
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第九条 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总价的最低首付
额。

第十条 公司依据申请人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偿
还能力等情况确定可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第十一条 每个自然年度申请名额不超过 3 名,借款期不超过 5 年。

第五章 借款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免息购房借款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并按公司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与公司签订《员工购房借款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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