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5 16:45:40 股吧网页版
春旺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1880 证券简称:春旺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萍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去年的合作中,为公司提供的

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执业准则,且其对公司业务的熟悉、掌握程度更有利于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同时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4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在 2025 年拟利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的其他金融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

公告编号:2024-023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 年度拟以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春旺”)名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授信银行将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及融资成本来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关联方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和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市春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 年度拟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