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31881 证券简称:ST 谦泰亨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江西监
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 号《江西证监局关于对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文珍、李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8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8 月 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蔡文珍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李云龙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4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泰亨或
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蔡文珍作为谦泰亨董事长,李云龙作为谦泰亨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谦泰亨、蔡文珍、李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主体对江西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训,
公告编号:2025-047
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 号《江西证监局关于对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文珍、李云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西谦泰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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