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1888 证券简称:垦丰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
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3人的,在改选出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就任前,拟辞职审计委员会成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发生前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审计委员会成员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负责内审的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及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检查公司财务;
(五)聘任或者解聘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八)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九)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十)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十一)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二)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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