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3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ST 中润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临江西路 158 号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虞元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虞元武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9,272,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0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王菊华、陈纯泽、王巍因工作原因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0 人,监事童晓、茆艳、魏春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面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情况,经与相关方沟通,公司拟向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
反对股数 117,272,5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振勇、李海香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公告编号:2023-040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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