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开始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虹桥商务区兴虹路168弄A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告》。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八)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三、发行股票的数量: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109万新股,且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禁止者在除外)。
五、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取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方式的规定调整,公司发行方式随之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以上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逐项表决。
(九)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用于以下用途:
1、《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管理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动慕课智库建设项目》。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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