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证券代码:831891 证券简称:行动教育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行动成功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 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订本章程。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
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
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
他期间。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