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1893 证券简称:五谷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五谷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高级管理人员”
全文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 全文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类别”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起在全国中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定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
登记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借款、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保等形式,为他人取得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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