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3
证券代码:831895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 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 持;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 主持。
自行召集和主持。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
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四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前, 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大会,董事会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 董事会、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记日的股东名册。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息披露义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
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四十七条 (七)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第四十七条 (七)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应当不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
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
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
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 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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