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1912 证券简称:金三元 主办券商: 大同证券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75 号),因公司未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
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
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
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金境”。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金锋昌
联系电话:13941129391
邮箱:1463830179@qq.com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11层5号
(二)券商联系人:张京
联系电话:18310365851
邮箱:thzhangjing@dtsb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东海中心708室
特此公告。
辽宁金三元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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