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川娇农牧”,证券代码“831915”,以下简称“川娇农牧”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现主办券商提示风险如下:
公司股东李雪梅和李疏仲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数(股) 日期 日 质权人 总股本
的比例
李雪梅 700,000 2016年8 2018年3 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 0.66%
月17日月1日 限责任公司
李疏仲 1,000,000 2017年8 2018年2 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 0.94%
月28日月28日 限责任公司
李雪梅 3,500,000 2017年3 2018年4 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 3.31%
月13日月2日 限责任公司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日期 日 质权人 总股本
的比例
李疏仲 1,000,000 2017年8 2018年2 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 0.94%
月28日月28日 限责任公司
李雪梅 4,000,000 2018年3 2019年3 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 3.78%
月29日月28日 限责任公司
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未进行事前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26日,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ZY2018SH026),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公司养殖场的圈舍及机器设备等租赁物并回租给公司,租赁物购买价款为4,99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公司关联方李雪梅、李疏仲、李学杰为上
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仲疏以其持有的公司子公司四川省上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0.166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四川省上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9.833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2018年4月12日,公司与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银兴民2018借字第0008号),公司向大邑交银兴民
村镇银行申请借款6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为有助于公司取得该笔贷款,公
司关联方李雪梅、李学杰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疏仲以其持有的公司450万股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3)2018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四川省上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大邑
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银兴民2018借
字第0007号),子公司向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申请借款750万元,借款期限
为一年。为有助于子公司取得该笔贷款,公司及公司关联方李雪梅、李学杰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雪梅以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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