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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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瑞奥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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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信息披露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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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宁波瑞奥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宁波瑞奥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原宁波瑞
奥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宁波瑞奥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1177号1栋2层。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第六条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宗旨: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智能化安防产品,
为员工搭建一个能激发潜能的创新平台,为股东构造一个能持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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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济实体。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研发;智能门禁和
安防系统、智能物流和仓储管理、智能家具的产品和软件的应用开发;
无线传感产品、无线通讯装置和紧密机械部件生产、加工、销售和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禁止或限定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七条公司以宁波瑞奥物联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6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367,185.85元,按1:0.9646的比率折合股本
总额为1,000万股,各发起人以宁波瑞奥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值
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如
下: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史伟56056%净资产折股2014.06.30
袁先锋24024%净资产折股2014.06.30
施国勇303%净资产折股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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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707%净资产折股2014.06.30
宁波瑞云普
安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
10010%净资产折股2014.06.30
合计1000100//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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