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1928 证券简称:开泰石化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山东开泰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开泰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开泰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
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时;
(六)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事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提交专项报告。
当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应当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股东会、董事会应就监事会的提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一条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
第十二条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
(一) 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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