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31929 证券简称:惠尔明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3: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00—2023年12月29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29 惠尔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李敏、刘必坤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金沙路 5 号惠尔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抵押》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融资机构(包含银行、非银
行等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等值本外币)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贷、贸易融资、票据业务(含票据池)、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利息和费用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基于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以部分房产、设备、林地等形式抵押给相关融资机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授信业务的申请均有效,除非有额外需求,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授信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履行股东责任。同意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惠州市惠尔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惠尔明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惠仕特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智明合新材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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