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1929 证券简称:惠尔明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惠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抵押》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拟于 2025 年度向融资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等值本外币)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贷、贸易融资、票据业务(含票据池)、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利息和费用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基于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以部分房产、设备、林地等形式抵押给相关融资机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授信业务的申请均有效,除非有额外需求,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授信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履行股东责任。同意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惠州市惠尔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惠尔明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惠仕特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智明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隆御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智云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1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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