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3 15:33:24 股吧网页版
惠尔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1929 证券简称:惠尔明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惠尔明(福建)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43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29 惠尔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金沙路 5 号惠尔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抵押》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拟于 2025 年度向融资机构(包含银行、非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等值本外币)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贷、贸易融资、票据业务(含票据池)、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利息和费用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基于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以部分房产、设备、林地等形式抵押给相关融资机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授信业务的申请均有效,除非有额外需求,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授信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履行股东责任。同意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惠州市惠尔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惠尔明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惠仕特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联星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智明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隆御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智

公告编号:2024-043

云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