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831935 证券简称:倍格曼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10: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35 倍格曼 2021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潘诚伟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州市织里镇梦华蕾路 33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平台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001,2021-006)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发布的《关于湖州倍格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2021-005)
(七)审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八)审议《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分析,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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