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7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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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10027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395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网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2025年度发生净亏损-36,833,534.57元,未弥补亏损-81,210,227.04元已超过股本,资产负债率113.73%,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16,471,499.11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网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
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本专项说明仅供网高公司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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