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6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1941 证券简称:兴荣高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肖克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信用证议付等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公告编号:2024-033
荣高科”或“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等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信用证议付等业务,累计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公司同意作为国内信用证申请人,所开出的国内信用证的受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等银行办理国内证福费廷业务时产生的相关利息、费用及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都由申请人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详见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关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票据贴现、信用证议付等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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