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0
证券代码:831941 证券简称:兴荣高科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41 兴荣高科 2025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六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额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 2025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于 2025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2.5 亿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上述授信银行包括而不限于如下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等银行。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担保方式皆为本公司信用保证。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用。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期内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等。
2、同意董事会在人民币2.5亿元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就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贷款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决议,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项,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本次授权有效期一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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