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831951 证券简称:天禄华鑫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天禄华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产业布局,依托智能农业管理、农产品大宗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优势资源基础,大有鑫宇(上海)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鑫宇”)、广东天禄华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天禄华鑫”)与苏州圣西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西雅”)拟共同出资组建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拟注册名称为:苏州欧勒尹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勒尹”),拟注册资
本金 6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货币出资 306 万元,占股 51 %;大有鑫宇占股
20%(即拟出资额 120 万元人民币);圣西雅占股 29%(即拟出资额 174 万元人民
币)。标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拟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科技
中介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智能农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油料种植;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谷物销售;鲜肉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拟
注册地为:江苏省太仓市青岛东路 122 号 1 幢 105 室。
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核准通过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设立境内控股子公司,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贤光先生已回避表决,4 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需向标的公司拟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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