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1953 证券简称:天圣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烟台天
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6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莱山区同和路 9 号
侯作启,男,1953 年 5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柳玉红,女,1963 年 1 月出生,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担任公司董事长。
彭咏梅,女,1971 年 7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天圣科技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 第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重大诉讼及董监高人员变动及
公告编号:2019-005
任职资格变动事项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天圣科技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 第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重大诉讼及董监高人员变动及任职资格变动事项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1. 对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侯作
启、 柳玉红、彭咏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 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
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
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
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
处分。”
3. 上述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公告编号:2019-005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具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给予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2、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