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2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1954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及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3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0-012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3 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12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1 日留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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