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2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1954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盘活公司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资产池业务(含票据池业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的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3、业务期限
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上述资产池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实施目的
公司通过资产池业务将部分金融资产(含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实施方式: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
四、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短期借款等票据池业务。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可能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公告编号:2020-011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合作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五、备查文件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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