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1955 证券简称:海益宝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
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宝”或“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范立强于2016年7月27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一份,为控股股东山东玖龙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玖龙”)在该行的长期借款余额9000万元作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6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二、补发原因
控股股东、公司及范立强认为诉讼请求事实存在争议,于2017年3月24日提起上诉:1.山东玖龙、海益宝、范立强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存在欺诈行为。2.一审判决认定山东玖龙公司应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应支付罚息3323.29元,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3.一审法院严重超标查封,应予以纠正。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规则不熟悉和披露时点理解的偏差,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将上述诉讼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后经年报审计过程中的网络查询,经主办券商督导后,公司已就上述未及时披露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公司治理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改进公司治理,确
公告编号:2019-028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特此公告。
海益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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