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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4 22:21:26 股吧网页版
汇森能源: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4


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19)第000428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对上述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如下:

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1、应收款项逾期

如财务报表十二、1所述,公司于2016年8月5日解除了与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终止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股权一事,并约定已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1,600万元归还本公司,于2016年10月4日前收回。由于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和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面还款手续复杂、程序时间较长等原因,还款期限多次展期,公司至今仍未收到上述款项。

如财务报表十二、2所述,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签署《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提前垫付给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套25吨燃气锅炉货款共计1,000.00
万元,由于对方单位未能如期开展,2018年公司终止了该合作项目。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的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森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汇森能源2018年度发生净亏损5,676,307.08元,经营活动产出现金流量净流出2,792,439.33元,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912,143.66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汇森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6年6月至7月间共计向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支付1,000万元股权收购意向金,向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600万元股权收购意向金。意向金用于收购福建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由于在后续的沟通中公司与上述两家机构关于股权收购事宜未达成一致,因此2016年8月5日,公司与上述两家机构分别签订了
《股权收购解除协议》。

由于福建德庆投资有限公司和青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面在我公司协助下已由某上市公司並购,我方在这之前也和该上市公司及退款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归还上述款项,並支付相应利息。现经多方沟通,上述两家公司预计上述款项将在2019年4月30日归还。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尽快归还上述款项,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签署《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为了避免工程招投标限制,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提前垫付给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套25吨燃气锅炉货款共计1,000.00万元,因当地政策原因,补贴资金未及时启动。厦门银祥与汇森能源于2018年7月17日签署《工程承包合同》解除协议并承诺于2018年8月2日前归还公司垫付的1000万元燃气锅炉货款。由于厦门银祥方面原因未如期归还,现公司已与厦门银祥积极协商,上述款项将于近期归还。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核查,认真分析原因,并已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关联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3、对于持续经营能力存疑的风险应对

2016年,我公司完成了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的部分交货,合同总包价格为3300万元,2016年收到预付款百分之三十,确认了收入。后续青岛菲尔蒙特告知因建设场地有所变动,会导致现场施工延后,目前现场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该项目仍未顺利开展。目前已经重签
了境外工程项目部分的补充协议,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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