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作出的(2025)苏 1081
破申 20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均以被申请人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慧能源”或“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分别向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尚慧能源进行破产清算。仪征市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尚慧能源享有到期债权,被申请人尚欠其他大额债务未能清偿,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没有异议,仪征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对尚慧能源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已受理魏乃仁等 3 名债权人对尚慧能源的破产清算申请,尚慧能源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尚慧能源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 1081 破申 20 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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