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5:47:01 股吧网页版
ST尚慧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作出的(2025)苏 1081
破申 20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均以被申请人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慧能源”或“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分别向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尚慧能源进行破产清算。仪征市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尚慧能源享有到期债权,被申请人尚欠其他大额债务未能清偿,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没有异议,仪征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魏乃仁、仪征雎鸠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华乐电气有限公司对尚慧能源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已受理魏乃仁等 3 名债权人对尚慧能源的破产清算申请,尚慧能源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尚慧能源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 1081 破申 20 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