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6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1963 证券简称:明利股份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能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 、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董事长唐映、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蒙芳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接受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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