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4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1963 证券简称:ST 明利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连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
告,自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董事吴小海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善毓女士递交的辞职报
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蒙芳铭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自 2019年 12 月 23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李连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吴小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陈善毓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职务;
蒙芳铭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告编号:2019-043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鉴于李连发先生、吴小海先生、陈善毓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李连发先生、吴小海先生、陈善毓女士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李连发先生、吴小海先生、陈善毓女士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其仍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三、备查文件
李连发先生、吴小海先生、陈善毓女士、蒙芳铭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广西明利创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