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常州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 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三章 附则 ...... 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常州新区金康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春桥路 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508 万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诚信、业绩、团队、创新、学习、人
文精神”作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始终追求更强更好,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服务、满意的产品。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 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喷涂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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