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1981 证券简称:中浩紫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浩紫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浩紫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者公
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浩紫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包
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
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服务投
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
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
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
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
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
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
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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