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3 期 B 座 5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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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部分 引言 ...... 5
第二部分 正文 ...... 7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7
二、关于本次收购的批准和授权 ...... 12
三、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 13
四、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权益变动情况 ...... 30
五、股份限售情况 ...... 31
六、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32
七、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 33
八、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与公众公司的交易情况 ...... 36九、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前 6 个月买卖公众
公司股票的情况 ...... 36
十、收购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 37
十一、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39
十二、结论 ...... 39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收购报告书 指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悦合智创、受 指 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让方
春盛药业、公众公司、 指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悦搜电子商务 指 北京悦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十纪科技 指 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
康惠制药、上市公司 指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收购公司控股股东
康惠控股、转让方 指 陕西康惠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悦合智创与康惠控股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协议受让康惠控股持有的康惠制药 22.00%股份,康
惠控股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00%股份的表决权,收购完
本次收购 指 成后,悦合智创成为康惠制药控股股东,悦合智创实际控制人
李红明、王雪芳夫妇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康惠制药持
有公众公司 51.00%股份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前述康
惠制药上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将导致公众公司在控
股股东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康惠控股与悦合智创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
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指 康惠控股与悦合智创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 之补充协议》
《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指 康惠控股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签署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
诺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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